1、低溫鋰電池出廠前,廠家都進行了激活處理,并進行了預充電,因此低溫鋰電池均有余電,低溫鋰電池依照調劑期時光充電,這種調劑期需進行3~5次完全充放電。?2、充電前,低溫鋰電池不須要專門放電,放電不當反而會破壞電池。充電時盡量以慢充充電,減少快充方法;時光不要超過24小時。電池經過三至五次完全充放電輪回后其內部的化學物質才會被全部 ;激活 ;達到利用后果。?3、請利用原廠或名譽較好的的充電器,低溫鋰電池要用低溫鋰電池充電器,并依照唆使說明,否則會破壞電池,甚至產生危險。?4、新買的電池是鋰離子,那么前3~5次充電個別稱為調劑期,應充14小時以上,以保障充分激活鋰離子的活性。低溫鋰電池不記憶效應,但有很強的隋性,應給予充分激活后,才干保障當前的利用能達到效力。?5、低溫鋰電池必須選用充電器,否則可能會達不到飽跟狀況,影響其機能施展。充電結束后,應避免放置在充電器上超過12小時以上,長期不必時應使電池跟挪動電子產品分別開來。?